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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外立面何时粉刷一次?
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第三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的规定,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,区县人民政府的城市容貌管理机关负责管理本辖区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,城管监察组织负责对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的,至少每年清洗一次;外立面为水刷石、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,应当定期并至少每五年清洗一次;外立面为其他材料的,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。本市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、全国性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时,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、粉饰。
更新时间:2009/5/29 18:54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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